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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的素养 A-Z,你都做到了吗?
英语教学要培养学生的三种技能:即应试技能、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
(摒弃母语习惯)
——陆谷孙作为一名大学英语教师,应具备多方面的素养。我将英文教师必备的这些素养用26个英文词(组)作了概括,而这些词(组)的首字母分别是按英文字母表的顺序排列的。这样做一是说时有趣些,二是为方便记忆。
我想到的第一个词是Accuracy。
看看我们的周围,能发现不少不准确的英语。我在上海某医院住院时,那里的住院部(Inpatient Department)的英文是 Impatient Department,似乎病人都失去了耐心,急着要出院。又如复旦这样的名牌大学,理科某系出研讨会海报,把 seminar 误拼作semina,后者何意,我也说不出口,烦劳各位查词典去吧。
在这一点上,对英语教师的要求比对其他英语工作者的要求要高得多,因为教师是要将其知识授予学生的。教师的英语不准确,学生的英语必不准确,以讹传讹,遗患无穷。
同样,教师对学生英语的错误也不可放任纵容。特别是书面作业,更要一丝不苟地批改。在学生的作文中看到诸如 in lack of,high education,human resource 等不确切的法,我都一一指出,相应改为 be lacking in,higher education 和 human resources,并指出精确的重要性。
在《英汉大词典》的编写过程中,有位编辑曾将 The elephant goes with young nearly two years.译作“这头大象怀孕两年才分娩”,看似无误。但仔细推敲,可以看出这里的定冠词 the 表示类别,而非指个体,“goes”是表示真理的现在时。准确的译法应为“大象怀胎近两年分娩”。
因此,教师在编写教材和工具书时也一定要慎之又慎,准确二字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读书不仅可以增长学识,丰富自身,提高修养,读书还是一种不可替代的乐趣。现代人似乎功利性太强,读书不是为了应试就是为了晋升,已经很少有人会痴迷于书籍本身了。
作为英语教师,应养成多读书、读好书、也读杂书的习惯,真正成为“博学之士”。这些知识可能近期不会对你产生经济效益,也许对你一生都不会有实际用途,但获取知识本身就提供了一种形而上的乐趣。我近期读了 Bill Bryson 的旅行记和 Michael Moore 攻讦小布什内阁组成的 Stupid White Men,边读边笑,有趣极了。
这一点对于英语教师尤为重要,因为外语学习在很大程度上靠“言传”,靠小范围内互动。而现在不少英语教师忙于各种旁骛,很少有时间与学生交流,更谈不上亲近学生了。
有些院校,英语班也由15人增加到30人、40人,甚至开百余人的大班。在一门课上完之后教师与学生尚互不相识的事也不鲜见。这对于外语教学是极为不利的。
复旦外文系一直坚持把学生分成15个人的小班上课。这样老师可与每个学“亲密接触”。我对我的每一位博士生、硕士生都很了解。我认识他们的配偶子女或男友女友,知道他们的性格特点、长处短处。这样才能因材施教,使其扬长避短。
如果让我重新选择人生,我会再一次选择教书的职业。
做教师的优越性之一是自由度大,自主性高,有点像自由职业者,工作时没有上司在一旁盯着。但今天这一职业仍不太受欢迎。有的教师讲课枯燥无味,我就出了个主意,请人给每个教师录了讲课录像,送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去发现问题或自我欣赏。
教师在课堂上讲一些低级庸俗的笑话,在课上攻击、贬低其他老师,都会对学生产生不良的“榜样”作用,应尽量避免。
当然,流利是相对而言的,“嗯,啊”之类的语气词是不可避免的,不然就不像说话而是背了。
我这儿说的是相对的流利,但语速一定要快一些,同时吐字又是清晰的,掌握的同义词比别人多,一个意思换着法儿讲,就会收流利之效。
英语教师对英语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文学都要涉猎,而不仅仅是语法、词汇或语音等方面的知识。
再比如会话谈吐,公众场合演说,辩论时如何切中要害又不咄咄逼人,书法的准确工整,计算机操作,甚至按什么标准装修新屋,交什么朋友等,都是教师综合素质的组成部分,也应是素质教育的内容。
我们这代人是经过一定的书法训练的。字还写得比较像样,但使用计算机、手机这些东西就不行了。英语有句谚语说 An old dog does not learn new tricks.(老家伙学不会新玩艺儿。) 手机收进短信息,老眼昏花,看得够累。
曾有一位中学老师给我写信说:“在一年的教学实践中,我深切地体验到,要使学生学好英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培养他们兴趣。⋯ ⋯ 要使他们轻松学到英语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教师课堂上要幽默。⋯⋯我在《中国教育报》中得知,您对成功使用幽默语言有丰富经验,因此我想向您请教课堂上如何幽默,特别是对初学英语的学生(我们山区学校初中一年级才开始学英语)。”
这最后一句听了让人心酸。山区学校的一个教师,工作才一年,来问我怎么幽默。可以看出她的事业心很强。但幽默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应该是性格的一部分。当然多看点《读者文摘》、《私眼》(Private Eye,港式译法)等轻松读物,搜集些佳句,也有好处。
我主张45分钟内教师要对学生不问断地搞脑冲击,与此同时也要设法让他们开怀大笑几次。
教师因某些原因与某些同学交往多一些,与另外一些同学交往少一些,这无可非议。但不能因此而表现出好恶,特别是在考试评卷等方面。
如果对待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和差的同学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应该是要注意善待来自外省市基础较差的同学,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感。
亲者严,我有一位自己蛮得意的博士生,在复旦就读时文思敏捷,常发表文章,毕业离开后就不见文字了。我昨天还在批评他:“怎么不写东西了?要多写。”
我去政协开会,教育问题每年都讲,如:拖欠教师工资等等。后来我一听“三农”问题,农民比教师苦多了,特别是内地和边远地区的农民。与他们相比,教师已经蛮好了,似也不用继续呼吁了。这就是关于判断的一例。
善于判断很重要,像我此刻在台上讲,我就要从你们的面部表情上判断我讲得成功不成功,哪些内容你们喜欢听,哪些内容不受欢迎。
这种同情心是起码的道德修养。这对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和提高他们的情商有利。同情心的含义自然远不止此。学生在课堂上出错时,心里一定很难过,抓头挠腮,翻白眼,做鬼脸。教师应体谅他们,体会到他们的进步。这种同情心不是出于脸面,而是发自内心的。
在语言问题上,学生使用的许多表达法,只要外国人能懂,交际目的就算达到了,由他去好了,不必批评指责。当然应当指出英美人不这样说,这与 accuracy 并不矛盾。
上海申办世博会,撰写了一份3万字的申办报告,译成英语后找我修改。其中有一句“社会治安肯定可以维持”,译成“the management of social order will be assured”。这里讲的实际上是法律和社会秩序问题,于是我将它改成了“maintenance of law and order”。当然 management of social order外国人可能也懂。学生军训的黑板报上写着We mould ourselves firm and strong,我看也错不到哪里去。
当教师宜慎重Never!
请记住 Never is a long word.
我想说的是教师在课堂上应有随心所欲地调动起学生的能力,比如说学生都很怕在课堂上讲英语,但一旦把他们的表达欲调动出来之后,又得善于引导。
譬如学生会从“9·11”讲到“双子塔”,从飞机失事讲到恐怖主义,从伊斯兰教讲到佛教,从纽约讲到上海,从上海三年大变样讲到食堂里的排骨,像意识流一样。这时教师就要使课堂讨论适可而止,或是从“无轨”转入“有轨”。
莎士比亚说过 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熟悉生狎昵)。有时学生跟我熟悉了会给我起外号,这我并不在意。但到考试将至之时,他们嬉皮笑脸地跑过来说:“哎,老师漏点题吧。”这种时候一定要严肃起来,不能失去教师的尊严。
过去我在批卷评分上素有“苛刻”之恶名。但随着年龄增长,性格渐变mellow,下手越来越松了,对学生越来越宽了。我的师尊也要打折扣。
老师和学生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你犯的错误不会比他们少。
所以每当我意识到自己出了错,都要公开声明纠正。我并不以此为耻。
经常有读者来信指出我写的文章中的错误,我都虚心接受。(最近就把“弱冠”加到女子头上,又把“小肚鸡肠”说成了“小鸡肚肠”。)
我的一些英语上的错误是在学生指出后才意识到的。如 sidle 应读成 /saidl/;又如 contemplate 和 confiscate,我最初把重音读在第二音节上。有学生指出重音应在第一音节上,我就在班里公开纠正。这样,我再也不会忘记这些词的正确读音了。
我的英语最弱的是听力。我们当年没有录音机,也没有外教。直到现在看一部国外新影片,总要听二到三遍才能听懂十之八九。有时在国外听老外开玩笑,说得一屋子人哄堂大笑,惟我懵懂!
当老师的要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弱点要心中有数,而且要跟同学讲。讲了才会改,才会进步。
我做学生时,老师用的是语法翻译法,着重读写,回想起来也没有什么大的不好。
文革前夕,我当老师时,复旦曾推行过视听法。我是主要的授课教师。我们找人画了一些图画挂在黑板上,让学生看图说话。但讲到一些抽象词,像“革命”,这种方法就不灵了。
现在新东方的应试教育和疯狂英语的口语训练无不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我推崇各种教学法并存的折中主义。
有人讲“我的课准备得很好”。这种说法不可取。因为在课堂中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地冒出来。教师应敏锐地注意到这些问题并临场随机应变。
前不久我在复旦做讲座,讲完后有同学问我:“请用不超过10个字来回答:你的成功秘诀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回答:“Indifference to success”。
我不在乎成功与否。成功与失败都是人生的组成部分。要做到成败不惊。
我指的是理想主义,并崇尚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结合。当系主任那几年,不断以理想主义的血肉之躯去撞击现实主义的铜墙铁壁,自己也觉得像个堂吉诃德。
一个人不可能一点都不讲现实主义。我很看重名,谈不上清高。有一本英国文学杂志叫Granta,在9·11之后征集各国作家的文稿,写各自在美国的经历。我应约写了一篇。被录用后,区区的名字同 Doris Lessing 和 Harold Pinter 等作家一起排了出来。这对我的虚荣心是个满足。
但我觉得虚荣心对我来讲毕竟还是次要的,我更看重形而上的精神满足。我教的一篇E. M. Forster 的课文里有句话,叫 The battle of Waterloo was won on the playing ground of Eton.(滑铁卢战役是在伊顿公学的操场上就打赢的。)我一直查不到出处,好难受。后来直到我读1066 and All That (《1066年及其他》)这本讽刺小书时才找到这句话。我兴奋得蹦了起来,把它作为重大消息告诉学生。
这种形而上的乐趣我是很看重的。
我二十出头还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就要每周兼任15节课的教学工作。每晚还要陪几名同学练两个小时口语,过后还有位马列主义老太太来找我一起学毛选。那时我们劳动锻炼也很多。
强健的体魄对教师来讲也是很重要的。
我讲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可能不会有异议。讲考试技能,可能与素质教育相悖。但我总觉得考试在教育中也应有一席之地。考试是一种相对公平的衡量标准。
考试本身并无过错,关键是要看考什么。
我们一度把美国的教育讲得有多好多好,孩子有多幸福。但因为孩子功课太放松,所以文化水平不断下降。以至副总统不会拼 potato 这个词的复数,还有副总统访问拉丁美洲时竞说“早知有朝一日要访拉美,真该在校时把拉丁语学好。” 贻笑大方。
美国参议院最近决定要加强考试。所以我建议应试技能的培养也要占百分之三十。
(摒弃母语习惯)
我的妻子和女儿都加入了美国籍,我本人也常去美国。但从内心来讲,我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
外语教师不要忘记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母语。但学习外语就不同了,一定要努力减少母语的影响。
母语习惯是很顽固的,比如说你在用英语讲述很久以前发生的故事,用的是过去时,但三句话以后就全变成了现在时,这就是母语干扰。
黑人英语曾经就是这样。缺乏过去时意识成了缺乏教养的标志。矫枉必须过正,所以,现在干脆全用起过去时来了。
上海市申办2010年世博会的报告里有这样一句话:“新世纪赋予我们美好的期待与希望。新世纪激励我们付出更多才智去建设人类美好的家园。”译成英文是The new century has raised high hopes in our hearts.The new century has inspired us to devote more talent and wisdom to the building of a new homeland for mankind.这个句式就不太合英语习惯。最好改成 The new century has raised high hopes in our hearts,inspiring us to...
即所谓英汉有 hypotaxis 和 parataxis 之别。
如在国外生病要住院,院方会首先 x-ray your wallet(对钱包作x光检查),看看你有没有财力付住院费。
再如 sizism 和 lookism,就是指对胖人和丑人的歧视。
在9·11之后,又有emotional ground zero一词,把核爆炸的爆心投影点用以指大爆炸伤心地,等等。
要经常阅读外文报刊,并敏于发现这些新的用法,让自己的知识不过时。
在这点上,先师葛传粲先生堪称楷模。
葛先生有三大法宝:动词是否及物,名词是否可数,哪里该用定冠词或是不定冠词。
他曾告诉我 such kind 不是英语说法,正确的说法应是 this 或 that kind。我后来发现除了莎士比亚英语中有such kind的用法外,当今英语果然罕见。
他教会了我这种一丝不苟的纠错习惯。在我发现学生的论文中有大错时,我都要不厌其烦地在旁边画上一只大眼睛,以示警告。
我国开记者招待会,我觉得外交部的“金童玉女”的确翻译得很好。但作为教师,要鸡蛋里挑出骨头来。
朱镕基总理答记者问中曾有一句话,我觉得就完全译错了。朱总理说中国每年消耗钢铁多少多少万吨,“这个市场难道还小吗?”结果译成Isn’t it a small market?(这难道不是一个小市场吗?)意思完全弄反了。这里应译成 Who says it's a small market'?
还有“植物人”,译作 whose brain is dead 显得冗赘,若译 who’s braindead,或更进一步,译作 a vegetable of a man,岂不更佳?
性情内向的人某些科目可以教好,如逻辑学、语言学等。但教人用英语交际就勉为其难了。
因此,性格外向、长于交流的人更适合做英语教师。
转自 | 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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